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质量手册
0.2 管理者代表任命书 现任命 吴文一 为学院质量管理体系的管理者代表,在其所担负的其他工作之外增加如下职责和权限: 1、确保学院质量管理体系所需的过程得到建立、实施和保持; 2、负责向最高管理者报告质量管理体系业绩和任何改进的需求; 3、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人员的质量意识; 4、负责学院内部质量审核工作,任命内部质量审核组组长; 5、向管理评审会议报告质量体系运行情况,提出改进意见;负责管理评审结果的落实; 6、负责学院质量管理体系的有关事宜的沟通和外部联络。 本任命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此令。
最高管理者: 齐 晖
签名:
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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