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军训管理业务指导书

 

 

 

 

 

 


 

学生军训管理业务指导书

 

1目的

培养学生严格的组织纪律性,使学生具备一定的军事知识和素养,及海员必须具备的应变处事能力,以符合航海职业的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军训及校阅、国防教育等工作。

3职责

3.1武装部负责对学生开展军事训练、内务指导、军事理论及国防教育等工作。

3.2学工部根据武装部要求,按计划组织学生军训,并做好管理工作。

3.3学工部选派辅导员做好学生的军训、内务管理和思想稳定等工作。

3.4教务部负责安排军训、军事理论及国防教育的实施时间。

4工作程序

4.1计划的制订

4.1.1武装部按照教学计划,在军训前二周制定《新生军训计划》,上报分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4.1.2武装部按照参训学生名单,编制训练小组,落实训练地点和时间。

4.1.3 武装部按训练要求,通知学生带好必须的生活用品。

4.1.4 武装部在学生军训前,负责与训练单位签订军训协议。

4.1.5武装部对学生军训所涉及的住宿费、伙食费、管理费、服装费、水电费、交通费等进行预算,报院分管领导审批后告知新生。

4.2军训的实施

4.2.1武装部根据《军事训练计划》对新生进行队列训练、宿舍内务、军事理论为主要内容的军训。

4.2.2武装部在队列训练期间,做好学生安全、后勤保障等工作。

4.2.3教务部根据规定开设军事理论课,安排教师讲解军兵种、兵役法、民兵工作条例等知识。

4.2.4武装部定期聘请军事专家来院对学生进行国防教育和国内外军事形势分析讲座。

4.3军训校阅

武装部根据学院工作安排,适时组织学生军训会操。(特殊情况除外)

4.4考核与处理

4.4.1武装部对学生军训、理论学习进行考核,并将考核成绩报教务部。

4.4.2学工部对军训中表现优秀的区队和个人进行表彰,对缺勤和请假的个人进行补训,对违纪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必要时给予纪律处分。

5相关和支持性文件

《军训队列动作要领》

《兵役法》

《民兵工作条例》

《学生手册》

6质量记录

《新生军训计划》QR/0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