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编教材管理业务指导书
自编教材管理业务指导书 1目的 对自编教材进行有效管理,确保自编教材符合课程标准要求。 2适用范围 学院内部使用的课程讲义、补充教材、实验指导书、练习册等。 3职责 3.1系(部)负责制定《教材编写计划》。 3.2教务部负责组织对自编教材的评审。 4工作程序 4.1编写任务确定 4.1.1系(部)根据学历教学或各类培训需要,按《课程标准》/《培训大纲》等要求,制定《教材编写计划》,填写《自编教材申请表》,并提出编、审人员名单,报教务部。 4.1.2教务部汇总核准后,下达《编写教材任务通知书》。 4.2编写实施 4.2.1编写人员根据《课程标准》要求,写出编写提纲和编写计划。 4.2.2教研室组织讨论、修改,确定编写提纲;编写人员按计划和编写提纲分工实施编写。 4.3教材审定、出版及付酬 4.3.1教材编写完成后,视需要由教务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 4.3.2经评审通过后,教务部统一安排教材印刷,编写人员负责校对清样。 4.3.3教务部根据教材编写质量,按有关规定确定稿酬,并核算教材成本,报分管领导审批。 4.3.4教务部将编写的教材归入教材库,按《教材管理程序》管理和使用。 5相关和支持性文件 《课程教学标准》 《教材管理程序》SMA/B/0602 6质量记录 《教材编写计划》QR/03-67 《自编教材申请表》QR/03-68 《编写教材任务通知书》QR/03-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