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海职院﹝2012﹞80号
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关于下发实验、实训室(中心)建设(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学院实训中心(室)建设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进程,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立项、建设和验收等环节的管理,最大限度地发挥建设资金效益,尽早建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水平较高的实训教学和管理体系,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办法。现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实验、实训室(中心)建设(暂行)管理办法》
附件: 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实验、实训室(中心)建设(暂行)管理办法
1 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推进学院实训中心(室)建设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进程,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立项、建设和验收等环节的管理,最大限度地发挥建设资金效益,尽早建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水平较高的实训教学和管理体系,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 工作职责 2.1 资产管理处作为实训中心(室)项目建设资产主管部门,负责建设项目申报,牵头组织与协调实训中心(室)建设招投标、设备采购安装调试、项目工程监理、项目验收等方面工作。 2.1.1 负责向上级主管单位申报建设项目; 2.1.2 负责提供实训中心(室)建设项目技术、预算咨询等服务; 2.1.3 参与对建设项目进行论证、评审、评估,; 2.1.4 负责实训中心(室)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 2.1.5 负责牵头组织设备采购,执行设备购货合同; 2.1.6 负责牵头组织设备验收、安装、调试; 2.1.7 负责项目建设工程监督管理工作; 2.1.8 负责组织专家对建设项目验收; 2.1.9 负责对实训中心(室)建设项目固定资产入账。 2.2 教务处作为学院实训中心(室)建设业务管理部门,牵头组织与协调校内实训中心(室)的立项、申报、论证、评审、评估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2.2.1 负责制定学院实训中心(室)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 2.2.2 负责汇审实训中心(室)本年度建设项目计划; 2.2.3 负责向市教委申报建设项目; 2.2.4 负责组织专家对建设项目进行论证、评审、评估。 2.3 财务处作为实训中心(室)建设资金管理部门,负责专项建设资金存储、核拨、付款控制、竣工结算和资产入账等方面工作。 2.3.1 经费使用保证实行专款专用、专项管理的原则; 2.3.2参与对建设项目进行论证、评审、验收和评估; 2.3.3 按项目建设进度核拨建设资金及其管理; 2.3.4 负责组织建设项目审计工作; 2.3.5 负责竣工结算和资产入账。 2.4 各系(部)作为实训中心(室)建设项目的主体,负责组织及落实建设项目的申请、实施、验收等方面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 2.4.1 负责制订本部门实训中心(室)建设中长期规划和本年度项目建设计划; 2.4.2 负责对通过筛选的本年度建设项目进行调研、论证、申请立项等工作; 2.4.3 负责推荐项目负责人、成立项目建设小组; 2.4.4 负责编制项目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预算等项目申请资料; 2.4.5 参与实训中心(室)建设项目招投标及技术监督工作; 2.4.6 参与设备采购、验收、安装、调试等工作; 2.4.7 负责总结建设项目执行情况,接受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和评估; 3 工作程序 3.1 实训中心(室)建设中长期规划规划编制 3.1.1 程序流程图
3.1.2 实训中心(室)建设中长期规划是根据学院总体发展规划编制的,每五年一次。各系(部)、实训中心根据各学科和专业建设的发展要求,按照“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实训中心(室)建设规划”(附件1)格式,召集相关专业教师和实验员讨论和编制实训中心(室)的建设规划,经系(部)审核后,报教务处。 3.1.3 教务处对各部门申报的实训中心(室)建设规划进行汇总后,提交分管领导,根据审批结果编制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实训中心(室)建设规划,并将审批意见返回相关系(部),作为各系(部)申报本年度实训中心(室)建设项目的依据。 3.2 本年度实训中心(室)建设项目立项 3.2.1 程序流程图
3.2.2 各系(部)依据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实训中心(室)建设规划,根据本系(部)专业设置、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实训内容等统筹考虑,全面安排,分清轻重缓急,提出本年度实训中心(室)建设项目申请。 3.2.3 立项申请范围 l 实训中心(室)的新建、扩建或改建。 l 教学仪器设备的批量添置、更新。 l 贵重仪器设备的购置、维修、改造、功能开发。 l 实验技术开发与自制设备。 l 其他需要重点支持的实验室建设项目。 3.2.4 立项申请条件 l 具有比较稳定的专业发展方向; l 具有明确的建设方向、饱和的实验教学工作量和长期稳定的教学任务; l 具有满足实训课教学要求的实验用房、基础设施及相应的环境条件; l 具有基本满足实训中心、实验室的建设经费; l 具有相对稳定的专职实验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l 具有科学完备的工作规程和完善的管理制度。 3.2.5 立项申请材料 项目负责人于每年6月底以前,向教务处递送建设项目立项申请资料。 l 《项目建设申请书》(附件2),论述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项目建设的目标、地点与所需环境条件;项目建设的计划、经费概算、组织机构等。 l 《可行性研究报告》对通过筛选的项目进行进一步的论证,对该建设项目的选址、环境评估、建筑面积、建设标准、使用功能、资金筹集、项目效益等方面的可行性进行研究,确保设计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和投资估算的准确性。 3.2.6 教务处组织召集专家,对各申请项目以审核材料、项目答辩、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评审。通过立项论证的建设项目方可进入建设审批程序。未被通过的建设项目,需作进一步的调研和论证工作,经复审通过后列入下一年项目组织实施范畴。 3.2.7 教务处汇总通过立项论证的建设项目并报分管领导审批后,经学院批准后的建设项目,报上级主管单位获得批复后,方可进入项目组织实施阶段。 3.2.8 通过立项申请的项目原则上不予更改,确保计划的严肃性。如确需变动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书面说明变动理由,报教务处审核,经学院分管领导签字认可。 3.3 本年度实训中心(室)建设项目管理 3.3.1 程序流程图
3.3.2 本年度实训中心(室)建设项目在完成立项审批,由资产管理处向中海集团提交开工申请,获得批复后方可进行建设项目招标程序。 3.3.3 学院新建、改建项目、配套工程建设、设备采购安装、大宗材料及其他相关项目的采购,无论其资金来源如何,凡预算经费在10万元及以上的,均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高校基本建设实行招标投标制度,对建设项目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择优的招标办法,选择优秀的勘探、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设备及部分建筑材料供应单位。 3.3.4 对已列入学院预算的项目,或非学院预算已经相关主管部门论证和审批,资金已落实到位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主动向资产管理处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建设项目招标申请表》(附件3)。 3.3.5 建设项目定标后,资产管理处报分管领导,会同项目负责人、教务处组织落实具体建设内容。 3.3.6 资产管理处根据评标结果报分管领导,由分管领导与建设单位正式签订合同。 3.3.7 项目组负责人根据签订合同内容,填写《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设备采购申报表》(附件4)交资产管理处报主管校领导批准,进行设备采购,并对固定资产进行入账。 3.3.7 项目负责人、教务处及资产管理处共同负责检查督促实训中心(室)建设项目的进度和实施情况。 3.3.8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确需修改计划的,由项目组提出修改方案,报教务处、资产管理处审核。必要时组织论证小组进行论证,报分管领导审批。 3.4 本年度实训中心(室)建设验收 3.4.1 程序流程图
3.4.2 项目负责人对照《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实训中心(室)建设验收评估指标体系》(附件5)进行自查,并填写《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实训中心(室)建设验收评估自评表》(附件6)和《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实训中心(室)验收评估申报表》(附件7),并要求撰写《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实训中心(室)建设验收评估自查总结报告》,向资产管理处正式行文提出验收评估申请。 3.4.3资产管理处组织专业组及相关部门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评估结果分为“合格”、“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3.4.4 评估结果为“合格”的实训中心(室),由项目负责人会同教务处、资产管理处进行资料归档。 l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在高职院校建设职业教育公共实训中心(室)的通知 l 上级主管单位下达基建、技改、科技项目计划的通知 l 学院关于成立实训中心(室)领导小组、项目小组的通知 l 学院关于实训中心(室)建设报告 l 实训中心(室)项目申请表 l 学院关于申报教委实训中心(室)建设项目的说明 l 实训中心(室)项目的可行性报告 l 开工申请报告、批复 l 招标公告、评标会议记录、招投标书 l 合同、合同审批表 l 预算、决算 l 审计报告 l 项目自评报告 l 项目验收报告 3.4.5 完成实训中心(室)建设项目资料备案后方可由项目负责人交付至实训中心(室)使用及运行管理部门;评估结果为“基本合格”的实训中心(室),经整改通过复评后,进行交付使用;未按立项要求及时参加评估或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实训中心(室),教务处将予以通报,并视情况给予必要的处理。 3.4.6审计通过后,由财务处配合完成竣工决算工作。 4 其他 4.1 实训中心(室)建设项目原则上按计划期限完成,因故不能按时完成,须及时提出书面申请,交教务处报请分管领导批准。未提出申请或未获准延期的项目,暂停经费使用,并责成相关系(部)提出整改措施,限期完成。 4.2 实训中心(室)建设项目的实施中,经费使用应严格按照所批预算执行,不得突破。 4.3 对于在实训中心(室)建设工作中成绩突出、效益明显的系(部)或个人,学院给予表彰;对于实训中心(室)建设中违反学校有关规定或建设效益不明显的系(部),学校将限制对相关实训中心(室)建设的投入。
5.1 附件1
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实训中心(室)建设规划表
5.2 附件2
项 目 申 请 表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项目部门:
电 话:
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年 月 日
一、项目的现状、立项依据和目标(表中篇幅不够可加附页)
二、已有工作基础成果及条件
三、项目建设目标
四、预期经济与社会效益
五、主要项目、可行性分析、经费预算及配套资金情况
六、学院意见
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建设项目邀请招标申请表
注:本表用于建设项目办理邀请招标申请和备案。
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设备采购申请表 实训中心名称: 填表时间:
项目负责人: 日 期: 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实训中心(室)建设验收评估指标体系
5.6 附件6 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实训中心(室)建设验收评估自评表 实训中心名称: 填表时间:
填表说明:“自评结果”分为“合格”、“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验 收 评 估 申 报 表
实训中心(室)名称:__________ ____
实训中心(室)地址:_____ _________
实训中心(室)负责人:_______ _____
填表时间:________ ______________
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年 月 日
一、此表格中的项目,如未经注明请填写现状(已进行或正在进行的工作)。 二、此表格用A4纸打印,列的格式不要更改、行的距离可以增加。 三、如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可随此表另附材料。
二、经费投入与使用情况: 1.经费投入(单位:万元)
2.经费使用(单位:万元)
三、主要仪器设备购置情况(单位:万元)
四、实训中心(室)建设情况
五、实践教学指导队伍情况 1、实训中心(室)负责人基本情况
2.实训教学指导人员名单
六、已完成的基本任务
七、取得的经验与尚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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