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质量手册


沪海职院[2006]39

 

关于节约使用能源的通知

 

各部门:

近年来,随着学院的发展,各类实验室、实训中心、多媒体教室等教学实训项目的建成,各部门逐年增添了电脑、空调及相关仪器设备,增强了教学、培训能力,但学院水电费用也不断增加,尤其是电费,每年以十万度的速度递增,使学院办学成本大幅增加。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建设节约型校园,创建一个文明、进取、整洁、和谐的校园文明环境,努力降低消耗,控制成本,提倡全院师生从我做起,发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光荣传统,增强节约资源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现把节约能源指标列入各部门月度考核,要求如下:

一、各部门要教育师生员工养成随手关闭办公室、教室、寝室等电器设备的习惯(特别是较长时段内无人使用时)。

二、各部门所处的公共部位,师生员工要做到勤关水、勤关灯,发现设备有问题及时保修。

三、各系(部)所用教室及实验教室等,要教育学生养成勤关电器设备的习惯,并且落实到人。

四、学院总值班每天晚上9点必须对校园内各个公共部位巡视一次,及时关闭水电等开关。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通知相关部门。

五、浴室要严格遵守开放时间,管理人员必须加强浴室内的管理,及时关闭水龙头。

六、热气供应按规定时间开启,平时要注意保养,发现有漏、跑等现象及时报修处理。

七、对耗电量大的空调设备,按照以下标准来使用。

1、当天早晨的气象预报最高温度低于等于12摄氏度时,可以开启热空调。

2、一楼和朝北房间的办公室,当天预报温度低于等于15摄氏度,可以开启热空调。

3、当天早晨预报的最高温度高于等于30摄氏度时,可以开启冷空调。

4、对于一些特殊部门及岗位,要在以上规定时段以外开启空调的,必须申报院办,方可使用空调。

八、服务中心每天安排人员巡视督促,并做好巡视记录。院办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当月考核会上通报。

本通知自下发起,即纳入部门考核中,请各部门认真执行。

                                                             

OO六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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