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质量手册
沪海职院〔2008〕111号
关于下发《关于加强实践教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精神,加强学院实践教学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推行工学结合,突出实践能力培养,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确保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了《关于加强实践教学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并经学院第三届教学培训工作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关于加强实践教学工作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各部门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加强实践教学工作的指导意见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日 主题词:教育 教学 意见 通知
关于加强实践教学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推行工学结合,突出实践能力培养,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确保人才培养质量,彰显高职教育特色和优势,现就加强学院实践教学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全面树立高职教育新观念,提高对实践教学的认识 1、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社会需求和学生就业为导向,坚持以职业素质教育为主线,突出实验、实训、实习等教学环节,转变观念,更新理念,整体规划实践教学工作,统筹安排实践教学资源,加大实践教学投入,加快实验实训室建设,深化实践教学改革,强化实践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提升办学水平。努力培养学生的社会适应性,教育学生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提高学习能力,学会交流沟通和团队协作,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创造能力、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使之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积极构筑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学习模式,把工学结合作为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切入点,带动专业调整与建设,引导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点是教学过程的实践性、开放性和职业性,实验、实训、实习是三个关键环节。要重视学生校内学习与实际工作的一致性,校内成绩考核与企业实践考核相结合,探索课堂与实习地点的一体化;积极推行工学交替、任务驱动、项目导向、顶岗实习等有利于增强学生能力的教学模式;加强学生的生产实习和社会实践,保证在校生至少有半年时间到企业等用人单位顶岗实习。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构筑实践教育新模式 1、建立以相关专业或专业群为共同体的“实训中心”组织管理模式,负责学生实践教学的组织实施和实训室建设。实训中心主任由相关系(部)主任或副主任兼任,下设若干实训室。实训中心相对独立,由主管教学副院长统一领导,具体业务工作由教务处归口管理。 实训中心的主要职责是:参与专业的教学计划制订,明确各项实践教学的目的和考核目标,组织制定各项实践教学的大纲、指导书和评估标准等,完善实践教学的基本文件。负责组织实践教学计划的实施,落实实训场所和教师,按大纲要求,保证实践教学的数量和质量。开展实训中心各实训室的日常维护保养和管理,提高实训设施设备的完好率和使用率。组织实践教学质量的检查和实践教学效果的考核。建设相关职业技能鉴定站,开展职业技能证书考核等。 2、根据专业培养目标、人才培养规格和专业技能规范的要求,遵循构建实践教学体系的基本原则,将实践教学活动的各环节——实验、实训、实习、课程设计、认识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创新制作、社会实践等组成一个贯穿学生学习全过程,构建与理论教学体系既密切联系又相对独立,内容循序渐进、层次分明、特色突出、开放式的实践教学体系。 依据“理论够用,实践为重”的原则,设计安排好实践教学的环节和项目,充分体现实践教学改革的思路。在单课程内设置实操评估或项目实验,增强课程认知能力。在每学期中安排多周工学交替、任务驱动、项目导向的专项实训,提高学生专业实操能力;在教学计划中安排不少于一学期的校外顶岗实习,以增强学生的适岗能力。
三、整合学院内外资源,多渠道加强实践教学基地建设 1、加强实训中心建设。以空间集中,功能集约,投入适量,效益优先原则,着力进行实训中心筹划改造,实现课堂与实习地点的一体化。逐步整合、组建和完善各专业必要的实训室,形成五至六个由企业提供设备、技术和师资支持,装备水平高、优质资源共享的高水平校内生产性实训中心。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发虚拟工厂、虚拟车间、虚拟工艺、虚拟实验等仿真实训。 2、稳步推进实训中心对学生和社会的开放。 随着实验实训室人员的充实和硬件条件的完善,各实训中心均要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地逐步向学生开放。教务处要制定实训室开放的有关规定,明确管理人员的职责,加强实训室开放期间的管理。开展实训室免费开放的试点工作,不断摸索和总结实训室开放的经验。 3、建立一批稳定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和实习船舶,使之成为学生顶岗实习和“双师型”教师的培养基地。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建立由各系(部)根据实践教学的需要建立,并报请学院教务处审核,学院批准。基地的建设与管理直接由各系(部)负责,学院有关部门给予支持和配合。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立应由各系(部)代表学院与基地所在部门签订合作协议书,明确双方的义务、责任与权益,体现互惠互利原则。各系(部)要高度重视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工作,力争建立一批与专业相匹配的、能够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充分发挥它们在实践教学中的作用。加强和推进校外顶岗实习力度,保证在校生至少有半年时间到企业等用人单位顶岗实习。 4、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和职业技能鉴定站建设工作。推行专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相结合的制度,把实习实训项目的设立与学生的职业技能鉴定紧密结合起来。原则上各专业的学生在毕业时必须取得相应专业的中级或高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各实训中心均应建立相应职业技能鉴定站,开展职业技能证书考核,并将校内成绩考核与鉴定考核相结合。 四、加强实践教学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其整体素质和教学水平 1、优化实践教学队伍结构,引导教师,特别是专业教师积极参与实践教学工作。根据专业建设需要,合理制定并落实实践教学队伍尤其是实验实训教学队伍建设规划。通过政策引导,吸引高职称、高学历人员充实到实践教学队伍;各系(部)在安排教学任务时,要统筹安排,合理调配,优先保证安排好各实践性教学环节的指导教师,鼓励理论教师参与实验实训室建设,承担实验实训、实践教学任务,专业教师必须能承担一门以上实践教学课程;积极做好实践教学人员培养与引进工作,不断优化实践教学队伍结构。制订教师实践教学工作量定额,修订实践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勇于实践、乐于实践、善于实践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青年老师必须在相关实训中心兼职一年。 2、提高实践教学队伍素质。根据需要,每年派出3—5名实践教学人员参加各类培训与学习,组织进行校外考察与交流,不断提高实践教学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加强既能进行理论教学,又能从事实践教学的 “双师”素质教师培养。有意识、有计划地安排青年教师参与实践教学工作,各类实践教学工作人员可以通过在职进修、企业挂职锻炼、船舶顶岗实习,外出参观学习或脱产培训等方式,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从而提高实践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五、加强实践教学的规范化管理,逐步完善实践教学质量监控体系 1、建立过程控制与结果考核相结合的实践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各实训中心要严格遵守学院有关实践教学文件的规定,根据各实践教学环节规定的教学内容和专业技能规范要求,加强对实践性教学环节教学效果的检测和质量的评估。制定学生实践成绩评定考核方案及实践教学指导教师教学质量评估方案,制定和完善实验、实训、实习、课程设计和毕业设计等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的工作规范和管理办法,加强对各实践教学环节的检查和考核,把教师开展实践教学的情况作为主要内容纳入教师教学考核的范围内,建立并逐步完善实践教学质量监控体系。 2、建立和完善实践教学相关文件体系。完善《教学准备与实施程序》、《实践性教学程序》、《校外实习管理业务指导书》等程序文件和业务指导书。修订《教学管理条例》、《实验(实训)室管理办法》、《毕业实习环节管理办法》、《非航海类专业校外实习实训管理办法》、《校外实习经费管理办法》等管理办法。各实训中心要落实好计划、大纲、指导教师、经费、场所和考核。对于各个实践环节,要严格按实践教学计划和实践教学大纲的要求安排实践教学工作,严格管理,每项活动有档案材料。 六、 组织学生参加各类技能竞赛,深入开展实践教学评优活动 1、组织学生参加各类技能竞赛。通过组织学生开展各类知识竞赛、技能比赛、科技制作、项目研究、社会服务等活动,让学生在各种实践环境中得到锻炼,提高技能、增长才干。要采取课内与课外相结合、校内与校外相结合、培训与竞赛相结合等各种途径来开展实践教学活动。 2、建立实训中心评价标准。定期组织开展优秀实训室、院内优秀实训教材(讲义)、优秀实践教学项目、优秀实践教学教师的评选活动。优秀实训教材(讲义)和优秀实践教学项目(包括创新型实验和项目教学课程),可以申报学院教学成果奖和实践教学成果奖,学院将每两年组织一次评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