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质量手册
沪海职院〔2006〕64号
关于下发《课堂教学检查和评议办法》的通知
各部门: 为加强教学管理,建立和健全教学评价制度,切实提高教学质量,对原《课堂教学检查和评议办法》进行修订,现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沪海教培〔2001〕字第6号文同时废止。
附件:课堂教学检查和评议办法 二OO六年五月十日
主题词: 教育 课堂教学 检查评议 通知
附件: 课堂教学检查和评议办法 为有效提高教学质量,认真抓好课堂教学环节,努力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促进教学交流,活跃教学园地,增强教师的教学责任心,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部分:课堂教学基本要求 第一条 备课 1、每堂课必须有教案,教师根据学期授课计划,每课次专用一个完整的教案。一个完整的书面教案应包括首页、备课笔记和课后分析三个部分。 首页应有基本统一的格式和要求,一般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⑴ 周次、课次、课题、课时、授课班级和授课日期; ⑵ 教学目的和要求; ⑶ 重点、难点的确定和处理; ⑷ 教学方法的具体应用; ⑸ 实验仪器、教具、挂图或电教手段的考虑; ⑹ 作业内容和要求等。 备课笔记一般以组织教学内容、设计教学程序为线索,辅以课堂活动的安排,按教学步骤做出适当的时间安排。 2、各课首先须了解所教课程在教学计划中的作用和地位,明确所教课程的基本理论、基本概念和基本技能的要求,同时了解学生的基础知识情况。做到结合学生实际,既备教学内容又备教学方法。 3、教师备课以个人钻研为主,教研室内可进行必要的集体研究。集体研究主要是明确和统一各章、节、单元的教学目的、要求,解决重点,突破难点,交流经验,并记录《教研活动记录本》。 第二条 课堂教学 1、任课教师要根据教案切实组织好每一堂课(包括理论课、实验课、习题课、讨论课等多种课堂教学形式)。不论何种课堂教学形式,老师必须起主导作用,讲求实效。 2、教师讲课时应认真贯彻教学原则,使用普通话和规范语言文字,运用有效的教学方法与现代化教学手段,力求做到概念明确、重点突出、逻辑严密、条理清晰、语言生动、板书整齐、将基本概念、基本理论讲深讲透,避免照本宣读。 3、使用合适教材,教学内容能反应出高职高专技术应用性特点。理论联系实际,能体现出文化和生产技术的先进水平。 4、教师要既教书又教人,在传授知识的同时注意发展学生智力、培养学生能力,启发学生学习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5、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认真组织好实验课、测绘、设计等实践性教学环节。实验课必须有实验指导书、实验报告以及实验的成绩考核,测绘、设计都应有指导书和成绩考核。任课教师必须参加该课程的实验、测绘、设计的指导。 6、课堂上要有良好的纪律与活跃的气氛。引导学生积极思考。 第三条 辅导、答疑和批改作业 1、课外辅导、答疑是课堂教学的延续和补充。教师要结合教学进度,及时进行辅导答疑。 2、教师必须认真地布置作业和批改作业。布置给学生的作业,应符合本课程的基本要求,数量和选题应适当。教师对布置的作业应预先试做,及时批改、严格要求,不合格的要退回重做,对学生作业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应进行讲评。教师对学生作业可评出成绩或写出评语,每次批改要在“学生测验(成绩)登记表”上作好记录。 第四条 学习效果检验 1、日常教学要求通过口头提问、书面提问、课堂讨论、作业检查、实验及实验报告、设计等方式,经常地全面地检查学生对知识的掌握情况。 2、每门课在每学期过程中一般每30课时安排一次集中测验,每次测验时间不超过两课时。 第五条 教学纪律 1、教师课堂执教期间,任何人不得随意中断其讲课。教师不得未经批准自行找人代课。 2、严格遵守教学纪律,按时上下课。 3、教师要服从系(部)、教研室的工作安排,按各教学环节的要求履行其职责,认真完成教学工作量。 4、在完成一轮教学任务后,应在教研室主任组织下进行教学总结,并记录《教研活动记录本》。 第二部分:课堂教学检查 第六条 检查内容 1、本办法第一节有关课堂教学基本要求。 2、教学态度,主要包括:热爱本职工作,安心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具有较强责任心与责任感;有较强的治学精神,对自己所从事的专业勤于探索,勇于进取;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3、教学过程: ⑴ 讲授:能说清道理,讲述和讲解交叉结合应用,对提出的问题进行深入地分析和论证。讲授具有系统性、连续性、逻辑性、科学性和思想性。做到普通话标准、语言清晰、准确、简练、生动,符合规范化的要求,能自觉地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 ⑵ 板书:字迹清晰、规范、设计合理,较好地配合讲授,起到补充口语表达的不足,对提高课堂教学效果明显。 ⑶ 提问:能提出恰当的启发学生积极思考的问题,提出的问题明确、具体,便于学生的思维活动步步深入,从而加深学生对所涉及问题的理解和认识。提问结束时对学生的回答要有明确的结论,并指出学生回答的优缺点。 ⑷ 课堂演示:使用实物、模型、图片、挂图、幻灯、录像、教学电影和教学光盘等辅助教学,把理论知识与实际事物联系起来,利于学生形成牢固的概念。 4、教学效果:通过课堂观察、课后询问、作业检查、教师的自我分析了解以下内容: ⑴ 学生是否明确本堂课的学习任务和要求; ⑵ 学生是否基本上理解了教材内容,掌握的知识是否系统、准确、完整; ⑶ 学生对教材的重点是否抓住,难点是否解决,还有哪些疑点; ⑷ 学生对知识的记忆、巩固和运用的程度如何; ⑸ 学生在课堂上积极性发挥得如何,是否在获得知识的同时受到了启发和教育; ⑹ 学生对命题讨论式学习的把握,概括问题的能力; ⑺ 学生在实验实训课中的动手能力; ⑻ 学生的学习兴趣如何。 第七条 检查形式 1、随机课堂听课及评议; 2、常规巡回检查; 3、召开学生座谈会; 4、教学质量学生抽样问卷; 5、召开教师座谈会; 第三部分:课堂听课和评议 第八条 听课人员要求 1、尊重教师,为学生做出表率; 2、做好听课前各项准备,了解所使用教材和教学进度计划; 3、认真填写“课堂教学评议表”和“听课记录簿”; 4、每次听课后应进行评议和小结,并向授课教师进行反馈; 5、课堂听课包括由教育研究室每学期制订计划的观摩课和公开课以及不列计划的随机听课,应以随机听课为主。 第九条 院领导听课 院领导听课和教学检查对学院教学方针与培养目标的贯彻至关重要,课堂听课的重点是教师的基本素质、教学态度、教学能力和对学生的素质教育。院领导应尽可能安排时间参加课堂随机听课。 第十条 教学管理人员与教学督导听课 教学管理人员与教学督导的听课及教学检查对于维护正常教学秩序,保证教学质量,提高学校整体教学水平具有重要意义。课堂听课的重点包括:组织教学对学生的吸引力,积极思维状况,参与教学活动;落实教学目标:教学方法,表达能力,教学大纲和教课书要求的实现;课堂小结:知识结构和重点难点的总结。教学检查的重点包括:课前准备:熟悉教案,备妥教学用具;教学目的:能否根据教学大纲要求和教学进度计划的安排实施课堂教学。明确教学应遵循的原则和方法,明确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作业布置是否符合教学大纲要求,作业批改是否及时,指导是否具体等等。教学管理人员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0时,教学督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6时/人。 第十一条 教研室同行听课及教学检查 教研室同行听课及教学检查是保证专业教学质量的基础。课堂听课内容包括第十条所列项目,同时还应深入了解具体技术细节,力求做到正确、准确、新颖、时效。教研室主任应利用教研活动检查教师作业布置和批改情况,检查考试与考查成绩记录,了解教师对本专业科技动态的了解程度和多媒体技术在课堂应用情况,并记入教研活动记录本。教研室同行听课每学期不少于6时/人。 第四部分:其他 第十二条 听课工作量计算 1、教师听课工作量计算按沪海职院〔2006〕37号文附件3《教师月度工作考核实施细则》4.4.3的规定办理。计算方法为:听课工作量=实际学时×0.25; 2、专职教学督导员听课按照学院与受聘者双方协议为标准。每月经教育科技研究室考核会后报人事,由人事通知财务发放; 3、兼职教学督导员,听课工作量按每节20元计算,学期末凭听课评议记录表报教育科技研究室统计(不应根据本条1款重复申报工作量),一次性发放听课津贴; 4、院领导、教学管理人员、系(部)主任和其他行政人员听课,不予补贴。 附:课堂教学评估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