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质量手册


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印发

《会议费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院会议费管理,改进会风、精简会议,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节约会议经费开支,根据公司《中海国际船舶管理有限公司会议费管理规定》(中海国际办﹝201556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制定《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会议费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会议费管理规定》

 

 

 

附件

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会议费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院会议费管理,精简会议,改进会风,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节约会议经费开支, 现根据公司《中海国际船舶管理有限公司会议费管理规定》(中海国际办﹝201556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党政办公室是学院各类会议的管理部门,各职能部门承担筹备、召开相关会议的职责。

第三条 学院召开会议应当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范简朴、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控制会议数量,规范会议费管理。

第四条 各部门应当严格会议费预算管理,控制会议费预算规模。

   第五条 会议召开前,相关职能部门应拟定会议方案,包括会议名称、召开的理由、主要内容、时间地点、会议人数、所需经费及列支渠道等,按签报程序经党政办公室审核、财务处及相关部门会签、主管领导和院长批准后召开。

    第六条 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参会人员根据会议性质和主要内容确定,严格限定工作人员数量。

    第七条 改进会议形式,充分运用多媒体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推进会议材料无纸化,降低会议成本,提高会议效率。市内召开会议原则上应在学院内部会议室等场所召开,不得到党中央、国务院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会议会场原则上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不提供水果。

第八条 会议费开支范围包括会议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等。参加会议发生的住宿费和交通费报销标准参照学院差旅费管理规定执行。会议伙食费每人每天不超过300/元;会议室租金及其他费用每人每天不超过400/元。

   第九条 会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会议费报销时应提供会议审批文件、会议通知以及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文件印刷费等会议服务单位提供的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票据来源应合法,内容真实、完整、合规;财务部门应严格按规定审核会议费开支,对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经费不予报销。

     第十条  规范会议费使用,禁止以任何形式挪作他用。严禁各部门借会议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严禁在会议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不得使用会议费购置电脑、复印机等固定资产以及开支与本次会议无关的其他费用等。学院纪检部门负责会议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第十一条 本规定由学院党政办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